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工程拆除审核办理须知

2019年06月14日  来源:

 

一、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

(三)《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拆除许可管理办法》(国管人防〔202047号)。

二、办理程序

 

三、办理时限

人防工程拆除审核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工程拆除审核申请表;

(二)人民防空工程拆除方案。

五、办理地址及时间

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行政审批受理室:西安门大街22号院3号楼504室,联系电话:83083482

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行政审批咨询室:西安门大街22号院4号楼508室,联系电话:63099839

对外接待服务时间:周二、三、四上午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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