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检查程序

2019年06月14日  来源:  浏览次数:

  一、检查范围

  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工程建设许可项目的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二、合格标准

  符合本项目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审核意见书》,符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等技术规范。

  三、检查流程

  

  四、工作时限

  质量检查初审时限7个工作日,复审2个工作日。

  五、办理地址和时间

  (一)北京市“多审合一”平台网址:http://web.bjsgtsc.cn。

  (二)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网址:http://gjjgrf.ggj.gov.cn。

  (三)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行政审批受理室:西安门大街22号院3号楼504室,联系电话:83083482。

  (四)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行政审批咨询室:西安门大街22号院4号楼508室,联系电话:83085198,63099839。

  对外接待服务时间:周二、三、四上午8:30-11:30。

  六、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说明

  (一)涉密人防工程项目不得在北京市“多审合一”平台申报,全部到行政审批受理室现场办理。

  (二)不得将人防工程施工图战时图纸上传至北京市“多审合一”平台。设计单位向北京市“多审合一”平台报送施工图设计文件前,将纸质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现场提交至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委托的审查机构。

  (三)送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深度要求。

  (四)各专业施工图中,目录及总平面图须盖本年度设计单位图纸报审专用章,注册师本人应按照注册执业规定在图上盖章签字,各专业图应由其专业负责人在会签栏上签字。

  (五)报审施工图设计的图纸内容: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明细表(样表可登陆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网站下载)、人防工程设计说明、单位面积人防工程造价、工程所在位置的1/500或1/2000地形图(注明工程所在位置)、图纸目录、总平面图、建设工程水文地质资料(复印件)、地面建筑立面图、剖面图、首层建筑平面图,与人防工程竖向、水平相邻楼层建筑平面图、人防工程建筑、结构、采暖、通风、给排水、电气等全部施工图纸及人防工程结构计算书,人防工程结构设计图应含结构预留洞图。

  (六)审查合格后,审查机构将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盖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专用章后报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存档,存档图纸应按专业标准折叠成A4规格,并装标准图盒。

  (七)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将变更申请(含变更方案)报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经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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