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实施《早期人民防空工程分类与处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2019年12月06日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在京中央企业人防办公室

    为提高早期人防工程管理水平,促进地下空间有效利用,解决早期人防工程防护效能低、维护成本高、安全隐患多等问题,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编制了《早期人民防空工程分类与处置标准(试行)》(JGSW 01-2019)。本标准已经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并同意发布,自2019年12月3日起正式实施,标准文本可登录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网下载。

    本标准由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起草并配合解释具体技术内容。

 

    附件:早期人民防空工程分类与处置标准(试行)

 

 

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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