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民防

2019年06月26日  来源:  浏览次数:

  德国公民保护体制由联邦与州政府、专业机构、志愿者组织及个人共同组成。具体事务由联邦内政部负责指挥和协调,联邦环保部、国防部、卫生部等其他各部亦承担相应任务,根据情势需要可临时组建联合危机应对小组。各州、市政府负责当地民保与救灾行动的决策和指挥,与联邦政府密切配合,协调专业机构、志愿者组织和个人进行防护与救援。专业机构、志愿者组织根据政府的安排和协调以及任务需要开展工作。个人掌握一定的防护知识,必要时进行自护、自救和互救。

  联邦内政部是全德民保事务的最高指挥和协调机构,下设公共安全司、联邦警察事务司、危机管理与公民保护司、体育司等十个业务司,同时负责管理所属的联邦民保与救灾局、联邦技术救援署、联邦宪法保卫局、联邦行政管理局、联邦统计局等20余个单位。

  联邦民保与救灾局是联邦政府主管民保事务的专门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制定民保计划与措施,协调联邦各部及联邦与州政府间的工作,通报、发布民防预警和警报信息,强化军民、警民合作,开展民防教育、培训和演习,引导民众进行自救互救,研究民保政策和措施,研发装备以及开展国际合作等。

  联邦技术救援署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技术和专业手段,开展灾害和事故救援、基础设施防护与修复、民防工事建设以及环保技术援助等行动,并在必要时代表德政府执行海外救援任务。

  德联邦民保法全称《公民保护与灾害救助法》,各州也有相应的民保法规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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