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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央国家机关地下空间使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行业培训有关事宜的说明
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网    www.ggjgrf.ggj.gov.cn    2009年08月06日    来源:
 

针对中央国家机关地下空间使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行业培训报名中存在的问题,为了使培训报名及整个培训工作能顺利开展,根据《关于开展中央国家机关地下空间使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行业培训有关事宜的通知》(国机人防〔200937,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培训报名

(一)本培训班常年举办,不存在报名截止日期的问题。

(二)参加培训者须提前进行报名,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根据报名顺序分期安排培训。

(三)报名可传真报名表或者现场提交报名表。现场报名地点为:西城区冰窖口胡同8号院7号楼7单元1003

(四)参加培训者必须由“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在京中央企业的地下空间管理机构”(即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公室管理的一级单位)向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公室报名,各下属单位直接向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公室报名视作无效。不符合报名要求者,传真或现场报名的,均不受理,且不予回复。

(五)未满18周岁者以及其他不满足《通知》要求的培训条件者不得参加培训,报名视作无效(学历可以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二、关于“报名表”填写

(一)报名表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内容齐全,不可缺项。

(二)“部门公章”处须加盖“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在京中央企业地下空间管理机构”公章(即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公室管理的一级单位公章),如“XX部人民防空办公室”或“XXXX司房管处”等。仅加盖下属单位公章的报名表视作无效。“联系人”为所加盖部门公章的部门联系人(即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公室管理的一级单位联系人,请在报名表最下方空白处注明通信地址和邮编号码)。

(三)在报名表右侧空白处注明参训者的性别,是少数民族的,也予注明民族成分。

(四)“工作单位”须详细填写,不可写简称。承租人若无工作单位,则不填写。

(五)“参训次数”是指曾经参加过的培训考核合格次数,因考核不合格而再次参加的次数不累计其中。

三、关于培训考核

(一)每期培训班时间共计一天半。第一天全天上课,当天考核;第二天上午组织参观示范工程,缺勤者不予通过考核。

(二)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且出满全勤者,取得《行业培训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两年。证书超过有效期,持证人员需再次参加培训(报名时当携带原《行业培训证书》,无需另带照片,仍不交纳费用)。

(三)培训考核不合格者须再次参加培训并考核通过方可取得《行业培训证书》。考核不合格再次参加培训的,每人每次须交纳培训费120元。

四、其他事宜

每年底,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将对当年地下空间使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行业培训的情况进行通报,请各部门相关机构做好参加培训的组织工作。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