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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目标管理与责任制评议考核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网    www.ggjgrf.ggj.gov.cn    2010年12月31日    来源:

    按照《关于开展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工作目标管理和责任制评议考核的通知》(国机人防〔2010〕78号)要求,经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在京中央企业自查自测,各人防协作组检查测评,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公室复核,拟定了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工作目标管理与责任制评议考核先进单位44个,达标单位125个。先进和达标单位名单拟于近期提交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委员会审定,现予公示。
    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于2011年1月7日前向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 王 珺
    联系电话:83083221。


                                         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工作目标管理与责任制评议考核先进单位名单
                               (共44个单位)
    第一协作组:
    国土资源部、国家行政学院、外交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第二协作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铁道部。
    第三协作组:
    财政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中国气象局。
    第四协作组:
    国防科工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航天科技集团公司、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第五协作组:
    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科学技术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第六协作组:
    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第七协作组: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
    第八协作组: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电网公司、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第九协作组:
    教育部、文化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盐业总公司。
    第十协作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第十一协作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烟草专卖局、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工作目标管理与责任制评议考核达标单位名单
                               (共125个单位)
    第一协作组: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参事室、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信访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研究室、监察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协作组:
    中国地震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公司、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
    第三协作组:
    中国铝业公司、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审计署、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第四协作组: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中国保利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珠海振戎公司、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第五协作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工程院、中国国旅集团公司、中商企业集团公司、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中国煤炭地质总局集团公司。
    第六协作组: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中国工艺集团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外运长航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总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第七协作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节能投资公司、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第八协作组:
    国家邮政局、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第九协作组: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家文物局、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纪念宋庆龄国家名誉主席基金会、中国法学会、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中国黄金集团、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协作组:
    农业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粮食局、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中国林业集团公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第十一协作组: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中国恒天集团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诚通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