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央国家机关地下空间
综合整治工作阶段性总结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在京中央企业人防办:
按照2012年中央国家机关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要点安排,中央国家机关今年将召开综合整治工作交流会,宣传整治工作经验,同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为了掌握综合整治工作进展程度,评估实施情况,为开展下一步工作提供基础信息,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政策,请各部门对本单位地下空间综合整治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送至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请各部门将加盖公章的总结材料于2012年7月15日之前报送到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业务处。
二、报送的主要内容
(一)各部门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阶段性(2011年9月至2012年6月)总结(包括成立机构、工作部署、风险评估、宣传教育、关停腾退、具体措施、特殊情况处置及经验做法等)。
(二)地下空间中人员居住场所情况统计表。
三、报送方式
用机要交换的方式(国管局交换号:034,收件人:人防办徐洪洋)或专人送至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不得口头报告、传真或商业邮寄。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正确对待综合整治工作,工作总结、填报的数据一定要真实、可靠。具体承办人要本着对单位负责、对本人负责的态度完成此项工作,不得瞒报、虚报有关情况。
(二)总结工作含本系统在京所属单位,仅负责本级地下空间管理机构的部门,请将此情况报告主管领导。
(三)填表要完整,不得漏项,对于“整治能力”栏不能自行解决的请另附说明材料。
(四)普通地下室不在人防办管理的部门,请部门人防办将此通知复印件送至部门普通地下室管理机构,总结材料可以一并总结,也可以分别总结。
(五)没有按时、保质完成此项工作的单位在年终考评时将不能作为先进候选单位参加评比。
(六)没有地下空间的部门,请书面(加盖所在处室的公章)传真说明情况。
联系人:徐洪洋,电话、传真:83085170。
附件:地下空间中人员居住场所情况统计表
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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