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7月28日 来源: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在京中央企业人防办公室:
今年10月29日是《人民防空法》颁布10周年纪念日。根据国家人防办公室《关于开展〈人民防空法〉颁布1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国人防〔2006〕161号)要求和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工作计划,为深入宣传普及《人民防空法》,充分展示十年来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建设所取得的成绩,进一步营造依法建设人防的良好氛围,现就开展《人民防空法》颁布10周年纪念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民防空法》颁布10周年这一主题,本着讲究实效、突出重点、隆重节俭的原则,采取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人防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播人防知识和现代军事知识,展示各部门、各在京中央企业人防工作成绩,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人防意识,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关心支持人防建设、履行人防法律义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推动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建设更好发展。
二、活动内容
各部门、各在京中央企业(以下简称各部门)人防办公室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在《人民防空法》颁布日前后,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1、举办“纪念《人民防空法》颁布10周年”宣传周或宣传日活动。各部门人防办公室可通过在机关办公区、干部职工集中宿舍区内悬挂横幅、发放人防知识宣传手册、宣讲人防法律法规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宣传效果。
2、利用多种媒体开展专题宣传报道。各部门人防办公室可邀请本部门主管人防工作的领导在本部门主管的机关(行业)及相关报刊、杂志上发表纪念文章,可利用本部门的互联网站和内部政务网站登载人防法律法规和音像宣传资料,可通过橱窗、板报宣传人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展示工作成绩,力求通过不同类型的专题报道,进行广泛深入宣传。
3、组织纪念《人民防空法》颁布10周年知识竞赛。各部门人防办公室可通过在本部门干部职工中开展人防知识竞赛,达到学习《人民防空法》,宣传人防工作,普及人防知识的效果,进一步争取广大干部职工对人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4、召开座谈会或研讨会。各部门人防办公室可视情召开《人民防空法》颁布10周年座谈会或研讨会,认真回顾本部门十年来人防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查找薄弱环节,研究探讨加强人防建设的方法和途径,并于9月30日前以书面的方式将座谈和研讨情况报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人民防空法》颁布10周年纪念活动,是深入贯彻《人民防空法》、强化干部职工人防意识的有效措施。各部门人防办公室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紧抓好。
2、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各部门人防办公室要按照部署,紧密结合本部门实际,选择可行的活动方式,制定周密的活动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3、内外有别,加强保密。各部门人防办公室在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切实增强保密防范意识,对宣传报道内容要严格保密审查,防止失密、泄密问题发生。
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