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08日 来源:
一、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工程使用申报
1.在事项申报页面选择工程时,如果输入详细查询信息也无法找到所需工程,或选择工程后发现系统自动填充的工程信息不正确,需要修改时,可点击申报页面选择工程右侧的中蓝色字体链接,跳转到数据填报页面进行工程信息的填报,填报完成并提交后,返回事项申报页面即可查看和选择所填报的工程。
2.新增“建筑面积类型”字段,可选值为“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3.原“规划用途”中的“战时用途”已移除,请注意调整填报内容。
4.在选择工程后,“竣工验收备案表编号”将自动填充,无需手动输入。
5.使用条件中的“卫生间”、“通风设备”、“应急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的可选值“是”和“否”现直接展示在页面上,可直接选择。
二、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工程使用审批
1.取消“待初审”功能,权限下放单位根据管理权限对申报事项进行受理。
2.原“待办事项”、“事项办理”功能整合成“办理中”功能,“办理中”功能显示需要本单位审批的所有事项,可统一进行事项的受理和办理。
3.新增“办理历史”功能,可查询本单位已办结的所有事项。
4.事项详情页面优化调整:
(1)所有功能的事项详情页面新增“机关事务资产编号”字段及资产卡片信息查询功能,可通过“机关事务资产编号”右侧的“查询”按钮查看资产卡片信息,资产卡片信息来源于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管理一体化平台。
(2)事项受理、办理节点的事项详情页面新增“受理信息”栏目,受理信息包括“受理时间”、“受理人”、“年度”、“编号”等信息。移除事项办理节点事项详情页面的“是否快递递送结果”字段,新增“是否已经去现场勘验”字段,可选值包括“是”和“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新增“生成办结告知单”、“生成不予许可证决定书”功能,点击可直接生成相应文书。
三、中央国家普通地下室使用申报
1.在事项申报页面选择工程时,如果输入详细查询信息也无法找到所需工程,或选择工程后发现系统自动填充的工程信息不正确,需要修改时,可点击申报页面选择工程右侧的中蓝色字体链接,跳转到数据填报页面进行工程信息的填报,填报完成并提交后,返回事项申报页面即可查看和选择所填报的工程。
2.“普通地下室总层数”、“普通地下室总面积”、“工程地址”字段调整为不可编辑,选择工程后,系统将自动填充相关信息。
3.“备案类别”字段的可选值“自用”、“出租”、“委托使用”现直接展示在页面,可直接选择。
4.填写用途明细时,当“用途”选择为“住宿”时,“人数”必须填写。
5.电子材料申报中的《中央国家机关普通地下室使用登记备案表》的提交说明调整为“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签字并盖章”。《房屋所有权属证明复印件(加盖红章)》的提交说明调整为“一份复印件加盖产权单位公章”。请按最新要求执行。
6.提交时,系统将校验“地下室总面积”是否大于各使用用途面积之和,如不满足条件,系统将提示错误并禁止提交,请确保填写信息满足要求。
7.新增提交整改报告功能,在需要申报人提交整改报告时,事项办理状态会显示“待提交整改报告”,申报人可在用户信息→我的办件中找到对应事项,点击“提交整改报告”进行提交。
四、中央国家普通地下室使用审批
1.新增现场检查相关审批节点,如需进行现场检查,可在事项受理时发起,现场检查流程包括:现场检查(提交检查结果)、检查结果确认、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审核等。
2.原“备案归档”功能已整合至“待办事项”功能中,“待办事项”功能显示需要本单位审批的所有事项(不包括初审),可统一进行事项的受理、办理和备案,以及新增加的现场检查结果和整改报告的提交与审核等。
3.新增“办理中”、“办理历史”功能,“办理中”功能可查看本单位尚未办结的所有事项。“办理历史”功能可查看本单位已办结的所有事项。
4.移除“综合查询”功能,相关事项可通过“办理中”、“办理历史”功能查看。
5.所有事项详情页面增加“机关事务资产编号”字段及资产卡片信息查询功能,资产卡片信息来源于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一体化平台。
五、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数据填报
在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业务时,可登录人防业务系统,进入业务入口选择页面,通过“添加入口”功能添加“竣工验收备案填报”入口,添加成功后,该入口将显示在业务入口选择页面,点击进入即可填报。在填报完成并提交后,下载并打印相关文件,连同其他业务材料一并报送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
六、人防工程移交数据填报
在办理人防工程移交业务时,可登录人防业务系统,进入业务入口选择页面,通过“添加入口”功能添加“移交工程数据填报”入口。添加成功后,该入口将显示在业务入口选择页面,点击进入即可填报。
七、人防工程改造数据填报
在办理人防工程改造业务时,若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业务人员告知系统内不存在该工程信息并要求补报,可登录人防业务系统,进入业务入口选择页面,通过“添加入口”功能添加“人防工程改造数据填报”入口。添加成功后,该入口将显示在业务入口选择页面中,点击进入即可填报。
八、人防工程拆除数据填报
在办理人防工程拆除业务时,若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业务人员告知系统内不存在该工程信息并要求补报,可登录人防业务系统,进入业务入口选择页面,通过“添加入口”功能添加“人防工程拆除数据填报”入口。添加成功后,该入口将显示在业务入口选择页面中,点击进入即可填报。
九、人防工程早期退出战备序列数据填报
在办理人防工程早期退出战备序列业务时,若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业务人员告知系统内不存在该工程信息并要求补报,可登录人防业务系统,进入业务入口选择页面,通过“添加入口”功能添加“早期退出战备序列数据填报”入口。添加成功后,该入口将显示在业务入口选择页面中,点击进入即可填报。
十、施工质量监督登记
1.原“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模块名称调整为“施工质量监督登记”。
2.新建项目页面提交时会校验“文号”格式是否符合编码规则:“SS”+“-”+“2位数字”+“-”+2位数字+“-”+“3位数字”,例如“SS-03-25-016”,如不符合,系统将提示错误并禁止提交,请确保填写信息符合规则。
3.对模块各功能的总体布局、样式进行了优化调整。
十一、地下空间安全使用培训
1.取消用户注册后的审核环节,添加完毕业务入口后,可以直接登录进行培训。
2.新增完成课程学习后短信通知功能,培训用户学习完毕最后一门课程后,系统提示并且发送短信通知,提醒用户已经完成此次培训,可以进行其他业务办理。
3.新增“培训流程说明”功能,用户进入培训模块的用户中心,默认进入“培训流程说明”页面,也可以点击用户中心左侧菜单的“培训流程说明”查看培训流程。
4.新增“技术支持”功能,在培训模块的用户中心,点击左侧“技术支持”,可以查看培训系统的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含技术支持电话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