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概况信息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2012年07月13日  来源:

  (一)综合管理处:拟订人防工作规章制度;负责人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人防综合数据统计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人防宣传教育、综合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地下空间维护和安全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建设工作;负责办公用房地下空间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普通地下室使用登记备案管理工作;负责人防保密管理工作;负责信访处置工作;负责人防经费使用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局人防工作;负责室内综合事务工作。
  (二)务指导处:拟定重要目标人防防护管理相关标准规范;负责监督指导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单位落实重要目标防护标准工作;负责重要目标目录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重要目标单位人防防护专项培训和演习演练工作;负责京津冀地区人防协同工作;负责人防指挥通信和信息化规划、管理与指导工作;负责人防指挥通信手段的完善和联通工作;负责人防办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三)工程管理处:负责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工作;负责人防工程建设与拆除的审核与管理工作;负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和防护(化)设备质量监管工作;负责人防工程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人防工程使用审批及开发利用管理工作;负责人防工程战备数据采集管理与人防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承担人防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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