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术语5 -- 通信和警报

2016年03月07日  来源:

    指挥通信:为保障指挥顺畅,按指挥关系建立的通信联络。包括编成内上下级之间,同配属作战的其他力量之间建立的通信联络。必要时,对主要方向或执行重要任务的组织和力量,可建立越级指挥通信。

    应急通信:为应付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而建立的通信联络。通常采取以无线电通信为主,与有线电通信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建立。要求具有快速应变和超越多级的全程通信保障能力。

    固定通信:通信设备固定设置的通信。其设备安装在地面建筑物或地下工事内。人民防空通信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

    移动通信:通信双方或一方处于运动中的通信。分为陆地移动通信、海上移动通信、空中移动通信。

    卫星通信:利用人造地球卫星作为中间站转发或反射信号达成的微波无线电通信。由通信卫星、跟踪遥测指令站和卫星通信地球站等组成。

    扩频通信:利用比原始信号本身频带宽得多的射频信号实现的无线电通信。如跳频通信。

    短波通信:利用波长10-100米(频率30-30兆赫)的电波传输信息的无线电通信。

    微波通信:利用波长1毫米-1米(频率300兆赫-300吉赫)的电波传输信息的无线电通信。包括微波接力通信、散射通信、卫星通信和毫米波通信等。通信频段宽、容量大、质量高、抗干扰能力强。通常用以建立战略、战役通信网和地域通信网的通信干线。

    双工通信:通信双方同时收信和发信的工作方式。双方通常使用两个不同的频率工作;采用同频双工技术的,也可使用同一频率工作。

    单工通信:通信双方轮流收信、发信的工作方式。一方发信时,另一方只能处于收信的工作状态。

    模拟通信:用模拟信号传输信息的通信。可传输电报、电话、数据和图像等。

    数字通信:用数字信号传输信息的通信。可传输电话、电报、数据和图像等。抗干扰能力强,易于加密,便于综合各种业务在一个网内传输。

    计算机通信:计算机之间或计算机与终端设备之间,以数据传输形式传输信息的通信。一般组成通信网实施。广泛用于指挥自动化、情报资料检索、信息处理、办公自动化等。

    微波接力通信:亦称微波中继通信。利用微波的视距传输特性,采用中继站接力的方法达成的无线电通信。

    光通信:利用光信号传输信息的通信。按光源特性,分为激光通信和非激光通信。激光通信又分为光纤通信和大气激光通信。

    通信网:多个通信点间用多个信道连接,能保证任意两点之间通信联络的体系。如邮电通信网、军事通信网、人防通信网。

    通信容量:通信系统在单位时间内能够传输的最大信息量。是通信系统通信能力的重要标志。

    调幅电台:采用载波振幅随调制信号变化的调制方式,发送、接受调幅信号的无线电台。设备较简单,通信容量小,耗费功率较大。主要用于无线电话、电报通信及导航、广播等。

    调频电台:采用载波频率随调制信号变化的调制方式,发送、接受调频信号的无线电台。大多工作在超短波和微波波段。可传输电话、移频电报等。与调幅电台相比,抗干扰性能较好,广泛用于战术分队通信。

    通信车:装有通信设备用以保障通信联络的专用车辆。包括无线电台车、接力通信车、散射通信车、卫星通信车、载波车、电话车、电报车、传真车和线缆收放车等。

    光端机:将电信号转换成发送的光信号和将接受到的光信号转换成电信号的通信设备。光纤通信终端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光发送和光接受两部分组成。

    程控电话交换机:存储程序控制电话交换机的简称。利用电子计算机预先编制的程序控制通话接续的自动电话交换机。自动化程度高,接续速度快,效率高,功能多,使用方便、灵活。

    卫星通信地球站:设在地球表面(含大气层)以卫星为中继站的无线电通信站。分为固定站、移动站和可搬移动站等。由发信、收信、天线、终端、用户接口和供电等设备组成。可传送电话、电报、数据和图像等。

    有线电通信:利用金属导线传输电信号的通信。可传输电话、电报、数据和图像等。通信稳定,保密性好,但机动性差。采用多路复用和增音(再生中继)设备,可实施多路远距离通信。

    有线电载波通信:利用频率分割原理在一条有线电线路上进行多路复用的通信。可传输多路电话、电报、数据和图像等。传输质量较好,通信容量较大,传输距离远,是军用长途通信的重要方式。

    无线电通信:利用无线电波传输信息的通信。按波长分为长波通信、中波通信、短波通信、微波通信等。按中继媒质分为微波接力通信、卫星通信、散射通信等。可传送电话、电报、数据和图像。无线电通信建立迅速、便于机动,但保密性较差,易受电磁干扰和自然条件的影响。是战时的主要通信手段。

    无线电通信静默:亦称无线电静默,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禁止无线电发信。通常在战斗准备、变更部署、秘密接敌、设伏和撤离战场等情况时实施。

    波段:电磁波频谱的划分。按波长分为超长波、长波、中波、短波、超短波、微波、红外线等。

    信道:传输信息的物理性通道。如电缆、电波传播的空间等。

    波长:电磁波在一个振荡周期内传播的距离。基本计量单位为米。波长与频率成反比。

    频率:电磁波每秒振荡的次数。用符号f表示,基本计量单位为赫。在组织和实施无线电通信时,须严格按规定分配和使用频率。

    电磁兼容性:电子设备在电磁环境中仍能进行正常工作的性能。多个电子设备集中工作时,要求每个电子设备能抑制来自其他设备的电磁干扰,同时本身又不对其他设备产生过强的干扰。

    通信工程:为保障军事通信而进行的重大通信设施的建设与工程构筑的统称。包括固定通信台(站)和通信线路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通信设备的安装、调试、开通等。

    人防通信:为保障人民防空工作与行动顺利进行而建立的通信联络。包括人民防空情报通信、警报通信和指挥通信。

    人防指挥通信:为保障人防指挥活动顺利进行而建立的通信联络。

    人防通信系统:用以传递人民防空信息的系统。由通信人员及其所使用的通信装备和设施组成。按保障任务和范围,分为国家人民防空通信系统、战区人民防空通信系统、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人民防空通信系统;按保障方式,分为固定通信系统和移动通信系统。

    人防指挥通信技术体制:关于人民防空指挥通信网络的设施、通信地域、组网方式、网络结构、传输线路、交换设备、与市话网及其他专用网的连接方式等的技术规范。人民防空通信技术体制的组成部分。

    警报信号:由国家统一规定的空袭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信号、空袭警报信号、解除警报信号。

    预先警报:发现敌空袭迹象时发放的警报。通常按一定时间和周期间隔发放。防空警报的一种。我国的预先警报信号规定为: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鸣放时间为三分钟。

    空袭警报:发现敌空袭明显征候时发放的警报。防空袭警报的一种。通常按一定时间和周期间隔发放。我国的空袭警报信号规定为: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鸣放时间为三分钟。

    解除警报:报知空袭危险已经消除的警报。防空袭警报的一种。我国的空袭警报信号规定为:连续鸣三分钟。

    人防信息防护:亦称人防信息防御。为保护人民防空信息和信息系统安全而采取的防护措施和行动。基本任务:防止敌方的侦查和破坏,保护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安全和持续稳定工作,保障人民防空信息的正常获取、快速传递。

    人防信息化建设:以提高人防系统信息能力为根本目的,以法规、政策和标准为规范,以数字化、网络化、精确化和智能化的系统集中为目标的建设活动的统称。

    人防信息化建设标准: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标准所要达到目的的准绳。包括信息化建设规划、保障机制、行业规范、信息化人才队伍、信息化资源等标准。

    人防信息系统:为保障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防护救援、战备训练、政务管理、日常办公等需要,按照一定关系将信息设施设备及软件综合集成后形成的系统。

    人防信息系统建设原则:人防信息系统建设遵循的基本原则是:统一领导、科学决策、需求牵引、技术推动,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综合集成、资源共享,安全保密、实用可靠。

    人防信息化平台:依托国家和军队信息化资源而构建的纵横贯通、全覆盖的人民防空信息网络体系,以及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和信息数据库。

    人防信息化保障:为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提供的保障。包括信息产业、广播电视和军队作战、通信、机要、情报、雷达等部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为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网络、管线、信道、频谱、空情信号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人防指挥信息系统:以通信系统为依托,由多种设备和软件组成的人民防空指挥综合信息处理系统。通常由软件系统、指挥作业系统、信息服务系统、显示控制系统、多媒体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防护系统、保密系统、通信系统、空情接收系统、警报发放系统以及配套系统等组成。

    人防指挥信息化建设规范:规范人民防空指挥信息化建设的标准。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制定颁布。

    人防统计:对人民防空建设与管理等情况进行的统计调查。主要包括人防机构人员实力、工程建设情况、通信警报建设情况、防空专业队伍和财务物资等方面的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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